今年6月初,前中央情报局僱员爱德华・斯诺登透过媒体向外界披露了国家安全局(NSA)旗下的「稜镜 」等网路和电话监控项目。斯诺登声称,在一项收集计划中,国安局几乎收集了所有的通话记录。这一披露在国内和国际社会引发轩然大波。此后,包括奥巴马在内的一批政府、情报系统官员及国会议员纷纷以反恐等理由,为监控项目辩护,并坚称网路监控只针对海外目标,不针对民众。国安局局长基思・亚历山大表示:「收集到的信息主要作为重要的反恐和对外情报工具使用」。
民权同盟的一名律师则认为: 「国安局不能以国家安全为由,倚靠『收集国外情报』这一藉口收集了大量普通无辜公民的信息,这是对民权的极大威胁。 」
然而「稜镜」风波尚未平息,另一波国安局机密讯息又被爆出。
国安局被曝在全球大量收集电子通讯录国安局近年来通过个人邮件、即时通讯记录等,从全球大量蒐集到数亿笔私人电子邮件联络人名单和即时通讯帐号,其中包含许多民众的资料和帐号。
蒐集电子通讯录这一项目此前从未被曝光。国会和外国情报监控法庭并未授权情报机构蒐集此类电子通讯录,因此该项目主要在海外进行,但预计也蒐集了数百万至数千万份人的电子通讯录。国安局每天会从Yahoo、Hotmail、facebook、Gmail的私人帐户那截取数十万份电子邮件地址簿,并从在线聊天网站和邮件账号收集到大约50万份 「好友名单 」。
谷歌、微软、脸书等网路公司发言人已表示,对国安局蒐集电子通讯录的项目不知情,也未曾提供过任何协助。
监视系统公器私用 沦为监控私人伴侣之工具国安局内部监督部门的消息称,在过去10年间,国安局至少12名僱员滥用秘密监视系统,利用政府的秘密侦查工具私自监视私人,包括前任或现任的配偶、伴侣或亲属等。这些被监视的人中既有人也有外国人,而这些僱员监视他们的方式就是利用工作之便暗中侦查电子邮件和通话情况。
2005年,国安局一名军方成员曾在进入收据收集系统的第一天就查询了其前女友的6个电邮位址。 1998年至2003年,NAS一名男性僱员滥用国安局资料库,窥探9名外国女士电话号码,并两次收集了一名人的通信情况。 也遭窃听 巴西政府加强防监系统不只国内外人民隐私遭窃,前段日子也爆出情报局监控巴西罗塞夫,加拿大也参与了监控了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与矿能部等事件。巴西政府于10月14日表示, 下个月将启动一套安全的电子邮件系统。这套反监控系统由巴西联邦资讯处理系统(Serpro)研发,功能包括数位签章、资料加密、加强防护电子邮件、视讯、联络本、维护个人日程。
正在巴西访问的外长萨尔曼・胡尔希德表示,在网路安全方面有着深入研究,并愿意与巴西共享网路安全知识,以帮助其应对及其盟国进行的监控。
目前所有巴西政府员工将开始使用加密电邮,但专家仍质疑巴西政府防止国安局侦监官方电邮的能力。
不惜代价揭露丑闻 正义使者——斯诺登这些爆发性的内幕消息几乎都是由爱德华・斯诺登对外披露。斯诺登是前中央情报局僱员,亦曾担任国家安全局的技术承包人。 2013年6月,他将国家安全局 「稜镜 」监听项目的秘密文件公诸于世,引发全球哗然,他本人亦从转道俄罗斯,在莫斯科机场逗留月余后,于8月获得俄当局的一年期临时庇护,进入俄境内藏身。8月23日,斯诺登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根据瑞典于默奥大学的社会学教授史蒂芬・斯瓦尔福什之评价: 「爱德华・斯诺登——用他不惜个人巨大代价的英勇努力——揭露了监控活动的存在及其规模。 」
针对公开这些机密文件举动,斯诺登表示: 「我知道我的举动会让我饱受灾难,但如果联邦政府的秘密法令、不平等赦免,以及不可抗拒的执行力量等支配着我所深爱的世界时,我会非常乐意将这些都曝露出来。 」
巴西参议院委员会目前也正寻求通过视频会议,欲与斯诺登进行会谈,当面了解详细内容与求证。
监听计画的起源——911恐怖攻击在,大量收集通讯录是违法行为,除非涉及「外国势力活动」。国安局则通过从全球各地的接入点拦截信息来规避这个限制。
有关「外国势力活动」相关规範,源自于2001年的911事件。911事件发生后,舆论指责国安局在收集和翻译截获信息时不够积极,导致其未能对911事件做出预警。当时小布希授权国安局利用强大的监听能力,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可在本土进行监听。
小布希根据国会所通过的联合决议(该决议赋予在反恐活动中可以「使用所有必要和适合的力量」),在2001年10月26日签署颁布「爱国者法案」,该法案以反恐为名,扩张了警察机关的权限,例如有权搜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等。
小布希在国安局监控方面的大肆授权,在当时就招致了相当多的反对声。批评人士指出,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无缘由地搜查和获取」,以及1934年通过的通讯法案和刑法典第18条保护公民免受非授权的搜查,保护公民隐私。
然而,当时政府则以涉及「外国势力活动」为由,针对非本土的外国人,继续进行情报蒐集。
无限上纲的滥权监控此次曝光的 「稜镜 」项目原本就是用来监控本土以外的外国人,不过,偶尔也需要蒐集特定人的一些相关信息。 2008年之前,政府如果监控一名人,必须提出此人是外国机构或代理人的理由;如果监控一个机构,则要认定此机构被外国情报部门利用。当国会2008年通过《外国情报监视法案》修正案后,政府则不需要认定目标人是或代理人,只要提交「此人不在国内」的理由。
即便欧巴马曾解释, 「稜镜」项目不针对公民或在的人,它志在反恐和保障人安全。但在「911事件」过去了十几年的当下,人更看重的是自由和隐私权,还有对政府权力不断蔓延与扩大的担忧和憎恨。近期不断爆发的监控丑闻,更加深民众的不满。
关于隐私权的侵犯,到底与国安局为国家安全带来的收获,孰重孰轻?又该如何衡量并取得平衡?相信公众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