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导读 失信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些差异:1. 概念定义:失信人员,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

失信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1. 概念定义:失信人员,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规避执行”等法定情形的人。此外,失信人员还包括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领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失信被执行人则纯粹指那些被判定应当履行义务而不履行的人。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失信人员包含了更广泛的概念范围,涵盖范围较大;而失信被执行人的涵盖范围较小,特指特定人群。因此失信被执行人一定是失信人员,但失信人员不一定是失信被执行人。另外,“失信被执行人”通常所说的失信一般是指被银行方面拉入信用黑名单的情况。

2. 影响后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会被联合惩戒部门重点盯防并限制其相关高消费等行为。同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到影响。而失信人员的行为违法情节相对较轻,产生的后果也会相对较轻。此外,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后,一般可退出黑名单,而失信被执行人则需依法履行所有义务后方可退出黑名单。如果因存在违法违规未履行责任行为导致被列入黑名单的主体被处罚机构认为是故意的失信行为或屡次违反法规或拒不执行处罚的可能会列入长期失信名单监管处理范围等严重后果,将更不利于该主体在市场的活动。因此失信人员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影响后果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总的来说,失信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定义和影响后果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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